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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生态保护找准发力点

浏览人数:     日期:2021-05-07     稿源:土地观察    

从实践来看,目前各地对耕地生态保护的探索已经取得明显效果,耕地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的同时,耕地土壤质量也有效提升。

事实证明,开展耕地生态保护,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增强耕地生态系统以及耕地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各种服务功能。江苏省昆山花桥万顷良田工程,为候鸟迁徙提供了宝贵的落脚点和觅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明显。吉林省梨树县保护性耕作模式不仅保护了蚯蚓、土壤微生物等的生存环境,秸秆覆盖还起到了防风固沙的作用,遏制了因风沙造成的地表黑土地流失。与此同时,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中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具有协同效应,生态保护可以同步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江苏省苏州市通过耕地生态保护和补偿,使耕地质量等级不断提高。2018年苏州市耕地平均等级为5.68等,2019年提高至5.64等。北京市2015年耕地平均等级为4.58等,到2019年提高到4.31等。吉林省“梨树模式”改良了土壤,提高了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和有机质含量。

基于已有实践探索,笔者认为,更好地开展耕地生态保护要找准以下几个发力点:

耕地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应开展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耕地具有生产、生态和社会保障等多种功能属性,各种功能之间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对此,应坚持系统观原则,将耕地生态保护置于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统筹考虑。作为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的根基,耕地应首先立足于维护粮食安全的基本功能,在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基础上,通过增强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粮食产能提高,维系社会经济稳定。

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耕地与其他自然要素组成有机整体,其生态保护应放在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综合考虑。其中,既要考虑与其他自然要素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协调,又要考虑与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建设及功能目标的衔接,以增强保护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不断提高耕地生态功能,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助力国家生态安全。

耕地生态保护应按自然地理条件分区分类开展。我国耕地分布广泛,各地自然地理条件不同,类型上既有水田也有旱地,分布上既有山地丘陵也有平原,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差异较大,导致耕地本身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类型和功能量不同,耕地生态保护应分类分区开展。为此,要研究完善耕地生态保护技术体系,加强耕地资源调查评价体系建设。根据土地类别开展差异化管理,探索合理的耕地生态保护举措和差异化保护政策,确保全国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生态功能不下降。

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探索耕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此,应探索基于“耕地生态价值”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形成耕地占用赔偿和代保补偿为核心的横向补偿机制,推进耕地生态补偿市场化。同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因生态保护造成的耕地发展权损失进行补偿。此外,还应对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效果明显的地区给予耕地保护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