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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浏览人数:     日期:2021-06-18     稿源:自然资源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根据《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自然资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扎实开展了南昌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矿山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后,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进行了沟通会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南昌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市、县区两级还成立了工作专班,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为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市、县(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市、县(区)成员单位,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印发工作动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工作存在矛盾和问题,有效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问题排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县(区)和15家持证矿山企业,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技术单位协查,并及时在系统中填报。经排查,共发现问题172个。其中:涉及自然资源部门职能问题73个、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问题32个、水利部门职能问题63个、林业部门职能问题4个。

四是组织联合督查。4月21日至23日,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成员单位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进贤县、新建区矿山企业,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调研检查,详细了解各矿山企业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保、水保、林业、安全生产等相关资料,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并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矿山企业科学编制《一矿一方案》,尽快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五是进行问题核查。为确保排查问题全面准确,根据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调研组的要求,5月下旬,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对照县区上报的问题,各自履行职责,会同相关技术单位赴实地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核查发现的新问题,一并纳入问题台账,督促矿山企业认真整改,做到问题排查无盲区,问题整改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