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丹桂路以西地块,面积为9.556亩,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2021年8月9日我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该地块进行了临时利用预公告,预公告期内无异议。根据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将对地块租赁给上述单位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东至丹桂路、南至江西绿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十里村、北至十里村地块,面积为9.556亩;
2、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办公区及工人生活区;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 9月10日之前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