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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湖翠路以南地块临时利用预公告

浏览人数:     日期:2021-11-01     稿源:法规科    

 

位于东湖区湖翠路以南,面积为4.132亩,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将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湖翠路,面积为4.132亩

2、拟临时利用期限:2个月

3、拟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 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