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湖区雷池街以北(控规单元编号:CN5-3-B01-06),面积为10亩,规划用途为托幼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2021年11月1日我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该地块进行了临时利用预公告,预公告期内无异议。根据拟临时利用单位的申请,我中心将该地块租赁给该单位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东至子羽路、南至雷池街、西至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北至国贸蓝湾小区地块,面积为10亩;
2、临时利用期限:1年;
3、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8日之前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