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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湖翠路以南地块临时利用公告

浏览人数:     日期:2021-11-12     稿源:闲置资产处置小组办公室    

位于东湖区湖翠路以南,面积为4.132亩,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2021年11月1日我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该地块进行了临时利用预公告,预公告期内无异议。根据拟临时利用单位的申请,我中心将该地块租赁给该单位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湖翠路,面积为4.132亩;  

2、临时利用期限:不定期;

3、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南昌骏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8日之前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