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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水厂路以南地块临时利用公告

浏览人数:     日期:2021-12-13     稿源:法规科    

位于西湖区水厂路以南,面积约为8亩,规划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2021年11月29日我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该地块进行了临时利用预公告,预公告期内无异议。根据拟临时利用单位的申请,我中心将该地块租赁给该单位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水厂路以南、桃花路以东,面积约为8亩;  

2、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南昌创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