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湖区二七北路以北,面积为3.816亩,规划用途分别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2021年11月1日我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该地块进行了临时利用预公告,预公告期内无异议。根据拟临时利用单位的申请,我中心将该地块租赁给该单位进行临时利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东至中铁一局项目部、南至二七北路、西至亚雄住宅小区、北至四方艺术,面积为3.816亩;
2、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临时利用用途:工程建设临时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青山路口站3号线部分及福州路站~八一广场站区间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