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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浏览人数:     日期:2022-01-21     稿源: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20日)

南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昌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南昌市按照江西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多,9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7.2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江西省下发的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南昌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1945.47公顷(377.92万亩)。其中,水田197919.87公顷(296.88万亩),占78.56%;水浇地2088.32公顷(3.13万亩),占0.83%;旱地51937.28公顷(77.91万亩),占20.61%。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3个县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8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3329.23公顷(319.99万亩),占84.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190.2公顷(52.79万亩),占13.9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26.43公顷(4.84万亩),占1.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5.21公顷(0.26万亩),占0.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4公顷(0.04万亩),占0.01%。

(二)园地13437.8公顷(20.16万亩)。其中,果园4783.64公顷(7.18万亩),占35.60%;茶园1018.7公顷(1.53万亩),占7.58%;其他园地7635.46公顷(11.45万亩),占56.82%。园地主要分布在南昌市城区外的县区,占全市园地的96%。

(三)林地118201.73公顷(177.3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2460.12公顷(108.69万亩),占61.30%;竹林地8479.47公顷(12.72万亩),占7.18%;灌木林地5839.9公顷(8.76万亩),占4.94%;其他林地31422.24公顷(47.13万亩),占26.58%。湾里区、新建区、安义县、进贤县4个县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95%。

(四)草地5130.02公顷(7.70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全市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4个县区,占全市草地的93%。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9710.5公顷(164.5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3738.3公顷(50.60万亩),占30.75%;建制镇用地20686.23公顷(31.03万亩),占18.86%;村庄用地51116.96公顷(76.68万亩),占46.59%;采矿用地1676.36公顷(2.51万亩),占1.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92.65公顷(3.74万亩),占2.27%。

(六)交通运输用地22127.90公顷(33.1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137.78公顷(3.21万亩),占9.66%;轨道交通用地135.83公顷(0.20万亩),占0.61%;公路用地8604.64公顷(12.91万亩),占38.89%;农村道路10201.43公顷(15.30万亩),占46.10%;机场用地926.8公顷(1.39万亩),占4.19%;港口码头用地120.82公顷(0.18万亩),占0.55%,管道运输用地0.6公顷(0.00万亩)占0.00%。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3698.92公顷(290.54万亩)。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占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4.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国务院三调办于2018年下发的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行政区名称和界线),南昌市三县六区“三调”主要数据具体详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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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三县六区“三调”主要数据统计表

单位:万亩

行政区名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东湖区

1.43

0.13

0.11

0.05

3.66

0.17

3.09

西湖区

0

0

0

0

5.23

0.05

0.01

青云谱区

0.03

0

0.01

0.01

5.38

0.09

0.01

湾里区

2.59

0.61

27.64

0.11

4.63

0.69

0.61

青山湖区

2.96

0.12

2.31

0.34

25.65

0.71

3.95

新建区

111.98

4.49

50.65

2.91

39.42

9.48

102.82

南昌县

120.2

1.87

6.49

1.03

43.73

10.4

86.58

安义县

33.43

2.18

39.23

1.02

9.79

2.82

9.74

进贤县

105.3

10.76

50.86

2.23

27.07

8.78

83.73

汇总

377.92

20.16

177.3

7.7

164.56

33.19

290.54

备注:按照国务院三调办下发的“三调”统计数据,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圈外”(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外部)现状数据,交通运输用地数据不包括城镇村内部道路和交通服务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