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6月7日下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征地办法》)视频培训会,旨在及时加强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局在不动产登记大楼二楼设立分会场,中心30余人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分为上下两场进行,上半场省厅征地处副处长王辉介绍了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情况,主要是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特色亮点,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背景明确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征地工作机制、细化征地程序、完善补偿体系、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征地程序,对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下半场由省厅法规处副处长罗懿对新《征地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解读了健全征地工作机制、细化报批前征地工作程序、强化前期工作及申请材料的核查、强化征地实施及补偿安置的落实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培训会议内容丰富且极具权威性和实操性,对深刻理解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征地办法》以及规范征地行为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中心参会人员对两件地方性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高质量地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