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青山湖区东至罗家派出所、南至解放东路、西至龙竹路、北至空地(控规单元编号:YH801-H09),面积为11.36亩,规划用途为公交厂站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将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11.36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搭建临时活动板房;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临时利用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22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衷杨祎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