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西湖区朝阳片区九洲大街与子羽路交叉口(控规单元编号:CY501-C07),面积约为3亩,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我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申请,我中心拟将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约3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搭建临时活动板房;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江西分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23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娟娟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