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东湖区湖滨西路以西,东至湖滨西路以西、南至空地、西至湖畔路、北至空地(控规单元编号:CD103-C06、C02),面积约为9.528亩,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我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申请,我中心拟将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约9.528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搭建临时活动板房;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9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娟娟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