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西湖区朝阳片区九洲大街以北,东至丹桂路、南至九洲大街、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控规单元编号:CY2-3-A13-01),面积约为6.335亩,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申请,我中心拟将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约6.335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搭建临时活动板房;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江西绿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9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娟娟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202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