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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编号:洪土储用告字〔2022〕第1号

浏览人数:     日期:2022-09-22     稿源:资产管理科    

青山湖区秦凤路以东、胜和路以南、空地以西、青山湖万达以北(控规单元编号:CD509-D05)地块,面积约为8.3,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依申请,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8.3(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如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仍无供应计划,临时利用人可申请继续租赁使用,续租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搭建青山湖万达公交枢纽站施工临时设施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8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衷杨祎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