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东、七里路以南、中大路以西、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以北(控规编号:CD101-D04)地块,面积为1.352亩,规划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依申请,拟对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1.352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如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仍无供应计划,临时利用人可申请优先租赁使用,续租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电力抢修项目搭建施工工棚;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6、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6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娟娟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