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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编号:洪土储用告字〔2023〕第1号

浏览人数:     日期:2023-02-10     稿源:资产管理科    

西湖区东至居民区、南至小路、西至书院小学、北至东书院街(控规编号:JC504-C24部分)地块,面积为9.371,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依申请,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9.371(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不定期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撤场返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现状已作学生活动场地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南昌市书院小学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6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燕 

联系电话:0791-8398328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