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心督查工作水平,强化执行力建设,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督查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规范内部督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干部履职,确保中心各项工作运转高效。
《办法》指出,督查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途径,督查工作要主动靠前,并坚持服务大局、讲求效率、讲求质量的原则。
《办法》明确,将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批示及督办件、中心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需要落实的事项、中心领导批示或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督查落实的事项纳入中心督查工作范围,同时应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归档办结的程序规范开展督查工作。
《办法》要求,督查工作须实事求是,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查清原委;须讲究时效,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不得拖沓延误;须提升认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升大局意识,对督查工作严肃对待,不得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