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已储备的位于沿江南大道以东A01-02-01地块内,面积为6.886亩土地临时利用,租期为半年,用于堆放施工物资,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任何临时建筑,本公告内容由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燕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9年6月24日